提要:截至本報付印前,最新數據顯示,四川(樓盤)雅安蘆山7.0級地震共記錄到余震2283次,目前最大余震為5.4級。吳東航:提起日本建筑,首先要提到的就是其抗震建筑方法,即讓地震產生的力不直接作用于建筑,從而避免建筑受損的方法。
最新數據顯示,四川(樓盤)雅安蘆山7.0級地震共記錄到余震2283次,目前最大余震為5.4級。而繼4月20日蘆山地震后,4月21日黃海海域發生5.0級地震,4月22日內蒙古通遼再次發生5.3級地震。
“建筑,不但要有普通的抗震結構,還應該有更高的目標,追求免震和制震。建筑結構只有巧妙地順應自然、適應自然,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災害所帶來的巨大損失。”4月22日,日本株式會社吳建筑事務所代表、清華大學訪問學者吳東航博士在接受《中國建設報?中國住房》記者專訪時,介紹了日本建筑抗震減災的可借鑒經驗。
中國住房:從海岸線上的防洪堤到搖擺著抵抗地震的摩天大樓,再到堪稱世界上最嚴格的建筑規范,日本在抗震建筑研發方面已領先于其他國家。那么,日本建筑是如何在法律制度上規范抗震減災的?
吳東航:早在1923年關東大地震之后,日本就制定法律,要求建造房屋時必須計算防震程度。1950年制定《建筑基準法》后,每發生一次大地震,日本國土交通省都會組織力量進行建筑抗震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建筑基準法》提出修改意見。1995年阪神地震發生后,經過修訂的《建筑基準法》規定,高層建筑必須能夠抵御里氏7級以上的強烈地震,且具有100年以上的建筑壽命。除了設計、施工圖紙等文件外,還必須提交建筑抗震報告書。
所以,要增強建筑抗震性僅號召企業單方面提高建筑質量遠遠不夠,還需要具體細化的制度與機制緊緊跟進。對中國來講,應嚴格依照《防震減災法》監管建筑、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依法強化建筑質量,以零容忍的態勢問責違規者。
中國住房:日本政府除了在法律法規上嚴格規定建筑的抗震性能外,在具體操作環節上較其他國家還有何特點?
吳東航:提起日本建筑,首先要提到的就是其抗震建筑方法,即讓地震產生的力不直接作用于建筑,從而避免建筑受損的方法。具體來說,就是把夾雜多層鐵板的積層橡膠和減振器組合成抗震層,然后把房屋建在抗震層上,從而提高其抗震性能。日本第一棟采用這種方法建造的建筑于1983年問世,歷史并不長,但因抗震性能卓越,在日本已經迅速普及。
要保證建筑切實發揮其抗震性能,還要注意維護管理。日本抗震構造協會以《建筑基準法》有關條款為基礎,制定了《抗震建筑的維護管理基準》,要求由在該協會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對抗震建筑進行“體檢”。
“體檢”大致分為4類,即竣工時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檢查和詳細檢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定期檢查:技術人員除每年檢查抗震層外,在建筑竣工后第5年、第10年及之后的每10年,均對建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抗震材料的性能、抗震層外圍有無阻礙建筑水平移動的物體、設備管線有無損傷等。
讓建筑保持其抗震性能沒有一勞永逸的辦法,有關方面需要長期堅持“定期體檢”,注意維護管理,發現問題后及時采取措施。只有這樣,才能指望抗震建筑經受住重大地震的“實戰”考驗。
中國住房:中國建筑界自古以來就有“土木之工,不可擅動”的規矩,但當下的許多建筑卻逃不過“短命”的厄運。日本在建立建筑壽命長效機制上有何可取之處?
吳東航:日本建筑以前的壽命也很短,但在上世紀80年代就提出了“百年住宅”的建設構想,建設房屋時使用的都是標號40以上的混凝土,而中國大部分短命建筑使用的都是標號20的混凝土,僅此一項差距就使房屋至少短壽十幾年。
為做到高品質、高壽命,日本政府對此有嚴格的制度要求,建筑師必須在此前提下做設計。如今,設計、建造高品質、人性化的建筑理念在日本已經深入人心,建筑師對此都有強烈的責任感。
日本住宅的長壽化也面臨著很多問題,如從資產價值的爭論中擺脫出來、健全適用長壽化的法律機制、住宅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等等。(信息來源:裕冠地產 鄒梅芳,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