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零星行為和社會現象,中國典當產生于封建社會初期,最早見諸文字記載的是《后漢書》的描述。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甘陵相劉虞奉命攻打幽州,與部將公孫瓚發生矛盾。劉虞原打算把受賞的財產“典當”給外族,卻被公孫瓚劫掠。這是我國史料中將“典當”二字連用的第一次。它表明,典當在中國至遲興起于漢是可能的。距今已有1800年的歷史。
《西京雜記》(東晉葛洪撰,托名漢劉歆撰)里描寫西漢才子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故事說,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回到成都后,過得很貧窮,心情很不好。起初,為了借酒澆愁,司馬相如把身上穿的名貴皮裘典當后,到酒肆中換酒,回家與卓文君歡飲。然而喝完酒后,卓文君卻抱著司馬相如的脖子哭著說:“我一生生活富足,今天卻淪落到用身上穿的皮衣換酒喝的地步啊!”這使夫妻二人十分震動,于是便開始籌集資金準備自立。最后他們開了一家酒館,婦唱夫隨,這就是后來“文君當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