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現有史料記載,國外很早就有了典當的事情。《舊約全書》上說:“你即或拿鄰居的衣服做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你借給鄰居,不管是什么,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此處“當頭”,即指用于典當的擔保物品。這是早于公元前4世紀的事,發生于猶太人范圍內,距今已有2400年的歷史。
1484年,哥倫布向葡萄牙國王建議西航,但國王認為耗資巨大不予批準。1486年,哥倫布又向西班牙國王呈交計劃,王室同樣以經費匱乏加以拒絕。直到1492年初,與國王共同治理國家的西班牙女王伊薩伯拉表示,她情愿典當自己的首飾和珠寶作為哥倫布探險籌資的一部分,這才最終促成了哥倫布在人類歷史上的這一偉大壯舉。于是后人評價道,沒有典當就沒有哥倫布探險,也就沒有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