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將財稅改革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然而與各界預期不同的是,針對“房產稅”、“調控長效機制”等有關房地產調控的具體內容卻并未提及。對此,業內專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報是宏觀的綱領性的,后續逐漸會有系列政策出臺,或將涉及房產稅如何擴大試點范圍。
“公報多次提出促進市場化,表示市場將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要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基本給未來的房地產發展定下調子,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這一點基本是可以確定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預計在一段時間之內,行政手段與長效機制仍將并存。
業界普遍認為,房產稅的開征,在樓市調控的政策設計中應該是一個起效慢但效果持久的長期政策,但最終目的是合理化的稅制改革,調控樓市是輔助作用。
那么,三中全會后房產稅會不會全面開征?住建部一位官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房產稅擴圍的工作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肯定是要繼續進行的,但這項工作仍處于試點階段,全面放開尚需時日;與此同時,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對媒體表示,目前高層在做頂層設計過程中,已經開始考慮對于開征房產稅獲取立法支持。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期表示,長期來看,“房產稅”立法還是非常必要,不過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在做頂層設計和積極立法時,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肯定上海(樓盤)、重慶(樓盤)試點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識后逐漸往前推,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
“房產稅的推進在最近一兩年"會有大的動作"。”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隨著時機的日益成熟,該項稅種試點的擴圍已經不可避免。“中國房地產調控已經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作為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房產稅有利于改變人們對于房地產發展的預期、改變房地產脫離其本來屬性,變為投資品的趨勢。”
盡管房產稅試點擴圍的預期仍較強烈,但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對媒體表示,長效機制的建立是一個漸進式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來看,房產稅短期不會大面積鋪開,地方政府的財權仍將以土地財政為主。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公布,《決定》提出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知名財經評論家、資深房地產專家、國家一級房地產策劃師鄭榮華(財苑)做客證券時報網財苑社區時指出,房產稅的推行對房地產市場也必然會產生影響,但這影響僅局限于結構性的影響。對整個市場并不能起到大家(房價戶型 二手房 租房)認為的拐點效應。房地產市場從需求角度上把它分為三個級別,即投資性需求、主剛性需求、次剛性需求;從住宅的產品類別上把它分為兩類,即高端住宅、大眾住宅。房產稅的推行從稅收制度上鄭榮華相信一定會執行累進稅制度,也就是說,分產品、數量、價值與實際功能需求進行不同的征稅。因此對高端住宅與投資性需求的兩類來說是一個嚴厲的打擊,而對主剛性需求來說影響不大,還能刺激剛性需求市場,因為國家很有可能采納我之前提出的“取長補短”提議,對首套房家庭購房給予政策性扶持。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認為,如果希望通過房地產相關稅收去調控整個市場,需要制定一個疏堵結合的稅制方案,而不僅是一個針對保有環節開征的房產稅種。考慮到當前我國住房市場現狀之外,房產稅短期內難以開征還由于法律和現實操作上的障礙。“我國土地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已經交了很多稅,再征稅有重復征稅的嫌疑。”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是,建立房地產法律制度體系,在立法基礎上,再開展房地產稅制綜合改革。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賈康認為,長期來看,“房產稅”立法還是非常必要,不過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在做頂層設計和積極立法時,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肯定上海、重慶試點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識后逐漸往前推,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房產稅推進雖然面對重重障礙,但在賈康看來,卻是一個大方向。(信息來源:裕冠地產 鄒梅芳,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