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重于泰山”,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同志也曾經說過,各級領導干部要心中有責!到中裕冠工作,特別是聘為總裁顧問、被任命為董事局秘書后,我對履職盡責有了全新的認識。
過去,我一直認為:對于大多數人而言,工作就意味著完成自己的份內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薪水。現在,我覺得:工作既是自己的謀生手段,也是個人對企業,對社會的一份責任。一個平凡人,工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上班下班總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業績。工作中,讓我對 “責任”二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責任”從大道理說,就是最基本的職業精神,從小的來說即一個人做事的基本準則。一個企業,只有負責任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優秀團隊中的一員;缺乏責任心的人,也就沒有了發揮才能的舞臺,成就不了事業的同時,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
一個人的工作做的好壞,最關鍵的一點就在于有沒有責任感,是否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責任。人的一生必須承擔著各種各樣的責任,社會的、家庭的、工作的、朋友的等等。人不能逃避責任,對于自己應承擔的責任要勇于承擔,放棄自己應承擔的責任時,就等于放棄了生活,也將被生活所放棄。責任可以使人堅強,責任可以發揮自己的潛能,能力,永遠由責任來承載。責任可以改變對待工作的態度,而對待工作的態度,決定你的工作成績。
因此,在工作中,我時刻清醒、明確的認識到自己的職責,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發揮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難完成工作,認識到、了解到自己的責任,清楚自己的職責,并承擔起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責任,那么工作就由壓迫式、被動,轉化為積極主動,并享受工作樂趣,取得成績的快樂。
盡責就免不了得罪人,包括同事等。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費力才能完成的。做與不做之間的差距就在于-責任。簡單的說,按時上班、準時開會等一些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違反單位制度,本質上就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首先是對自己職業的不負責,更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沒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負責的人。責任承載著能力,一個充滿責任感的人,才有機會充分展現自己的能力。
中裕冠集團和每一個能夠成功發展的優秀企業一樣都非常強調責任的力量。可以說一個人的成功,與一個企業的成功一樣,都來自于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斷超越自身的努力。從某種意義上講,責任,已經成為人的一種立足之本,成為企業求生存求發展的重要能力。一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即使是一個自由職業者,他也會和各種團隊、組織和人員發生往來,在這個過程中,責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責任,組織不會聘用你,團隊不會讓你加盟,搭檔不愿意與你共事,朋友不愿意與你往來,親人不愿給你信任,你最終將被這個社會拋棄。在這個世界上,有才華的人太多,但是有才華又有責任的人卻不多。只有責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企業和公司發展最需要的。
從某種意義上講,責任即榮譽。為榮譽而工作,就是主動爭取做得更多,承擔更多的責任;為榮譽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滿腔熱情地做事;為榮譽而工作,就是為企業分擔憂慮,給領導減輕壓力,給上司以支持,給同事以幫助;為榮譽而工作,就是自動自發,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職責,讓努力成為一種習慣。努力工作,忠誠于企業,在捍衛企業榮譽的同時,也樹立了自己的榮譽。自己會受到人們的尊敬。
人是責任的載體,也是責任的復合體,責任是執行的基礎,是社會有序進行的基石。勇于負責是一種積極進取的精神。如果說智慧和勤奮像金子一樣珍貴的話,那么還有一種東西則更為珍貴,那就是勇于負責的精神。責任精神不僅是個人素質的集中體現,更是一種民族精神,承擔自己的責任是每個人做人和每個企業/組織做事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勇于負責是重要的領導素質。勇于負責是人的優秀品格。如果你不愿意負責任,你就不能當領導。這是一個常識,也是一種人生態度。
總之,責任就是做好社會賦予的任何有意義的事情。社會學家戴維斯說:“放棄了自己對社會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生存的機會。”正是從這個意義出發,我亦能深刻感受到自己的責任重,從而對自己所處的社會、家庭和企業的身份和角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責任讓人堅強,責任讓人勇敢,責任讓人知道關懷和理解。因為我對別人負責任的同時,別人也在為我承擔責任。今后,我會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并勇敢地扛起它,承擔下,無論對于自己還是對于社會都將是問心無愧的。人可以不偉大,人也可以清貧,但不可以沒有責任。任何時候,我都不能放棄肩上的責任,扛著它,就是扛著自己生命的信念